一、事项名称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道路货物运输)。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1号)以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备案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受理机构
伊春市交通运输局(或伊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具体以伊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最新受理地点为准。
四、申请条件
- 已取得国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并具备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条件;
-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 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安全驾驶经历等符合要求;
-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 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设备及人员应符合国际道路运输的有关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
-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表》(原件,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 拟投入车辆清单及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合格证明;
- 驾驶人员清单及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材料;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等文本;
- 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办理流程
- 申请:申请人向伊春市交通运输局或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受理机关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 审查:对申请条件、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 备案: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凭证或相关文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 结果送达:按申请人选择的方式领取或邮寄送达办理结果。
七、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当场受理;审核备案时限以伊春市交通运输局公布为准,通常为受理后数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收费情况
一般 不收费(如涉及工本费等以当地公布为准)。
九、办理地点与咨询方式
办理地点:伊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以当地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可拨打伊春市交通运输局公开电话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
办理时间:以伊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通常为法定工作日)。
十、注意事项
-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与国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不同,前者属于备案管理事项,但仍需满足车辆、人员及制度等条件;
-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还需遵守双边或多边运输协定、口岸管理及海关监管等要求;
- 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备案;
- 建议在办理前先电话咨询或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查询最新办事指南,确认材料清单和受理窗口,避免跑空。